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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公布处罚决定 常琳停赛5场谢晖停3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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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12:46 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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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5月10日 08:39 来源:
新闻晨报讯(记者甘慧)报道 昨天,中国足协公布了对在中超联赛申花与辽宁比赛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申花队员常琳、谢晖的处罚决定。常琳被处以停赛5场、罚款6000元;谢晖停赛3场,罚款6000元。
在5月5日申花客场对阵辽宁队的比赛中,当比赛进行到94分钟时,常琳因对主裁孙葆洁判罚不满,用身体冲撞孙葆洁,导致孙葆洁当即被撞倒在地;第95分钟时,谢晖倒地后用脚踢辽宁队运动员,被主裁直接驱逐出场。
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商讨之后,对常琳和谢晖做出了停赛六场和三场的处罚。纪委会副主任马成全说:“常琳的行为属于实施暴力但并未造成伤害,依照规定应该被至少停赛4场,而由于他侵害的对象是主裁判,应该在最低限度处罚基础上增加50%,即停赛6场。不过,考虑到在事情发生后,常琳本人作出了深刻的检查,所以在处罚力度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减轻,最终形成了停赛5场的决定。”
马成全同时表示,“为保障裁判员的利益,纪委会将会针对侵害裁判员身体的行为,进行上不封顶的重典处罚!”
责编:郑德春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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